云南省審計廳于2010年8月16日至2011年11月15日,對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承建的迪慶州香格里拉機場擴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及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認定,“施工單位多計工程價款155.84萬元和多承擔中介機構審計費20.41萬元。”這是云南省審計廳對迪慶州香格里拉機場擴建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后發現的。
昨天,云南省審計廳發布了2012年第3號(總第88號)審計報告。
建設單位已完成結算審核的工程項目中多計工程價款9.03萬元;后續完工的11個單項工程多計工程價款146.81萬元。共計155.84萬元。同時還發現,施工單位多承擔中介機構審計費20.41萬元。
云南省審計廳在對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呈貢校區項目建設情況跟蹤審計時發現,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呈貢校區項目施工單位多計工程價款221.32萬元。施工單位出借項目資金3252.11萬元,尚未收回本金2025.44萬元及利息391.25萬元。
對于存在的問題,審計廳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要求機場集團和交職院對相關施工單位予以核減,并嚴格按照審定的工程結算金額與相關施工單位進行結算;對多承擔中介機構審計費的問題,要求機場集團向施工單位收回;對出借項目資金未及時收回的問題,要求交職院盡快收回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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